五    讲:

四    优:

三尊重:

讲爱国爱民   讲正直正气   讲勤劳勤奋   讲奉公奉献   讲守法守信

优良的品德   优秀的学识   优雅的气质   优美的语言

尊重师长       尊重科学      尊重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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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团委团员证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21  编辑:曾艳     点击量:

1.被批准入团的新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我院但未办理团员证的团员及遗失团员证的团员,由各团支部统计信息后报学校团委统一办理。

2.团员受留团察看、开除团籍处分,其团员证应收回。受留团察看处分者,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应将团员证发还本人。

3.以团支部为单位,结合每年一次的团员民主评议,严格团员证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支部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以对团员团籍进行连续认定。

4.未尽事宜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