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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讲:
四 优:
三尊重:
讲爱国爱民 讲正直正气 讲勤劳勤奋 讲奉公奉献 讲守法守信
优良的品德 优秀的学识 优雅的气质 优美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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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团委团员证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21 编辑:曾艳 点击量:
1.被批准入团的新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我院但未办理团员证的团员及遗失团员证的团员,由各团支部统计信息后报学校团委统一办理。
2.团员受留团察看、开除团籍处分,其团员证应收回。受留团察看处分者,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应将团员证发还本人。
3.以团支部为单位,结合每年一次的团员民主评议,严格团员证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支部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以对团员团籍进行连续认定。
4.未尽事宜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