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讲:

四    优:

三尊重:

讲爱国爱民   讲正直正气   讲勤劳勤奋   讲奉公奉献   讲守法守信

优良的品德   优秀的学识   优雅的气质   优美的语言

尊重师长       尊重科学      尊重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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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费收缴办法

时间:2022-09-21  编辑:曾艳     点击量:

1.凡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学生,按规定每月交纳团费0.2元。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后,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团员应自觉地向团组织按月交纳团费,不得代交、补交;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退团处理。

5.各团支部应将所收团费于每学期十八周前上缴团委。

6.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补充团员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青年报刊的经费开支。

7.团委组织部每学期结算一次团费收支,并报团委书记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