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人员要有推进工作节律意识。
1、学生组织策划活动时,要提前3天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导老师处,并当面汇报,避免走弯路。团学组织负责人在活动举办前要及时与指导老师当面汇报交流,与相关部门对接工作,以避免细节错误,保证活动的有序推进。需要使用学院多功能报告厅或学院教室的团学组织活动,组织负责人也应当提前三天向指导老师报备,并将签字盖章的申请单交至一楼物业处。此外,学生组织在工作遇到不确定的问题,需要及时向上反映,与老师增加沟通,从而妥善解决问题。
2、推进工作时要有简要工作时间和举措安排,要有时间节点意识,工作完成后要有回应反馈。每学期团学组织负责人应当提前制作学期工作计划表,并于每周日前向院团委办公室提交周工作计划表。各组织部门完成工作需要严格遵照时间节点,有序、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完成后,部门间、各部门内部应当及时召开例会,结合各部门工作表现,总结反思经验,并向指导老师回应反馈。
3、参加校级会议时,需事先向老师汇报,并在事后传达会议精神。校级会议开始前,参会代表需提前向老师汇报。会议结束后,代表需要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关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从而便利学院根据阶段工作情况,协调和布置下阶段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