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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备党员跟踪教育管理的办法

时间:2026-04-27  编辑:曾艳     点击量:

第一条 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是预备党员跟踪教育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

1.认真组织入党宣誓。经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党组织要在6个月内组织其参加集体宣誓仪式。

2.严格组织生活管理。要及时将新接收的预备党员编入所在单位党支部或党小组,并组织其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对累计2次无正当理由缺席组织生活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3.扎实开展集中培训。依托分党校对预备党员进行1次集中培训,未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的,一般不予转正。

4.强化实践锻炼。要给预备党员分配具体任务,在学科竞赛、志愿服务、学业结对帮扶等工作实践中考察其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

5.听取预备党员汇报。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大会,集中听取预备党员本人关于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汇报,肯定进步,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有条件的党组织可以探索建立预备党员中期成长答辩和转正综合答辩双答辩制度。

6.定期开展鉴定。每半年召开1次支委会,对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实事求是作出鉴定,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切实履行入党介绍人工作职责

入党介绍人作为预备党员跟踪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对预备党员的过程培养,经常性了解掌握预备党员的思想动态、学习和工作情况,指导帮助其改进提高。

1.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每季度至少与预备党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1次,了解其思想、学习和动态,提出改进提高的具体建议,并如实进行记录。

2.定期审阅思想汇报。督促预备党员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提交1篇思想汇报,对其提交的思想汇报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做好修改完善。

3.定期汇报现实表现。建立培养考察人定期向党支部汇报预备党员现实表现制度,每季度向支委会汇报1次培养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4.创新培养考察方式。对学生预备党员探索开展三进三看(进课堂看学习态度、进宿舍看生活作风、进活动场所看服务实效)实地考察方式,加强对预备党员现实表现的一线考察。对教职工党员可结合实际作出安排。

第三条 自觉履行预备党员的义务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汇报个人思想,发挥模范作用,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培养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1.主动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求是》杂志等平台载体,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

2.主动汇报个人思想。每半年向党支部提交1篇书面思想汇报(不少于800字),汇报内容包括思想、学习、工作及参加志愿服务、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情况。

3.主动参与实践锻炼。积极响应、自觉参与学校、学院各项重大活动,积极落实三个一志愿服务项目(结对帮扶1名学习困难学生、负责1个优秀寝室创建工作、领办1我为师生办实事项目),在实践活动中当先锋、作表率。

4.主动按时交纳党费。接收为预备党员后,每月要及时向党组织足额交纳党费。

5.主动参加党组织生活。认真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的要及时请假报告。

第四条 加强预备党员动态管理

健全完善预备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现实表现情况,预期期满,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根据实际情况讨论是否延期转正或者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政治立场不坚定,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2.理论学习敷衍塞责,连续2次未提交思想汇报,或思想汇报弄虚作假,抄袭网络或他人思想汇报的。

3.存在信仰宗教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行为的。

4.组织观念、纪律意识不强,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连续6个月不足额交纳党费,在组织关系转移中故意隐瞒个人去向失联超过6个月的。

5.存在论文抄袭、实验数据造假等学术失信行为,在科研团队中因态度消极被通报批评的。

6.学业成绩不及格,或学业成绩排名较入党时下降严重的。

7.志愿服务不达标,服务记录造假,实践项目敷衍应付,或党组织交办的重要事项拒绝完成的。

8.群众基础差,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或不合格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

9.道德品行不好,存在违反社会公德、师德师风等行为的。

10.出现违犯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11.根据党内有关规定,被党组织认定的其他应延长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