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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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要求
编辑: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06

捐助要求


1. 本着自愿的原则,捐款金额多少不限;


2. 捐款2000元人民币以下者,建议采取邮局汇款方式,汇款时请注明“爱心捐助”字样,请注明捐款人和单位,以便我们登记和感谢;


3. 捐款2000元人民币以上者,建议采取银行电汇(转帐)方式,汇款时请注明“爱心捐助”字样,请注明捐款人和单位,以便我们登记和感谢;


4. 捐款人希望在我院“爱心助学”网站上进行宣传本单位,可以和联系人接洽;


5. 外币捐款时,需要出据捐款说明,抬头为“安徽师范大学”,说明捐款的目的和对象,汇款人和捐款人不一致时还需阐明两者的关系,说明的最后需捐款人具名;


6. 希望直接和受助者单线联系的捐助者,可以和联系人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