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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师德师风宣传部署

时间:2017-05-03       点击量:

 

 

 


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师德师风宣传部署

阶段工作推进专题会

 

 

 

 

 

 

 

 

 

科 研 处

201752

 


 

   

 

1.会议议程………………………………………………………………1

2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

3.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7

4.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宣传部署阶段工作的通知…………11

5. 关于开展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通知14

6. 安徽师范大学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1


 

 

主 持 人:陆林 处长

 

会议事项:

第一阶段:

    1.陆林处长介绍学校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内容

   2.王绍武副校长讲话

第二阶段:

    1.陆林处长介绍学校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宣传部署阶段工作内容   

    2.王绍武副校长讲话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师发〔201715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四个专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427

 

安徽师范大学“四个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和“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1747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四个专项治理”提出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

开展“四个专项治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学校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是巡视整改和“管党治党宽松软”专项治理工作的再深化、再聚焦、再严格,是办学治校的有力抓手和必然要求,是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应有之义。抓好“四个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学校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总体部署、分项实施、加强督导、触及灵魂的原则,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分管校领导主抓,业务部门具体承办,制定治理方案,纪委跟踪督办,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向顽症开刀,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二、工作内容

(一)“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

1.治理内容: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2.目标任务:本着“自查自纠从宽、被查被纠从严、顶风违纪从重”的要求,对学校“小金库”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再排查、再清理,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容易疏忽的部位、环节和习惯做法的排查,确保“回头看”工作全覆盖。

3.责任主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财务处具体承办。

4.治理时间:2017420日至730日。

(二)基建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治理内容:基建工程、设备采购、食堂超市招租、教辅采购、PPP项目等存在的明招暗定、招标不规范、违规续标或擅自改变招标方式情况;基建工程项目变更规划、变更工程量情况;固定资产未经评估或低于评估价进行处置情况;招标采购项目合同申报备案和履约验收情况;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情况;其他违反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

2.目标任务:针对学校20161月以来的基建采购项目,围绕治理内容强化自查自纠,归集整理项目采购工作档案资料,实行“一项目一档案”,梳理学校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分析原因,强化建章立制。

3.责任主体:基建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后勤的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基建处具体承办。

4.治理时间:2017420日至1130日。

(三)高校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

1.治理内容:科研经费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情况;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科研资产与成果管理情况。

2.目标任务:针对2013年以来立项的科研课题(包括各种类型的纵向和横向科研课题),围绕专项治理内容及学校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建章立制。

3.责任主体:高校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科研的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科研处具体承办。

4.治理时间:2017420日至1130日。

(四)师德师风专项治理

1.治理内容:开展“弘扬科学道德、遵守科研纪律”专题教育,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专栏”,排查和解决个别教师学术不端、职称评审和项目申报弄虚作假等问题。

2.目标任务:以开展“弘扬科学道德、遵守科研纪律”专题教育为抓手,严格科学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与处理机制

3.责任主体: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科研的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科研处具体承办。

4.治理时间:2017420日至1130日。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学校召开动员布置会,做好工作方案解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

(二)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四个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围绕专项治理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形成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

(三)整改落实。学校将组织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各单位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积极抓好整改落实。

(四)总结提高。按照要求对四个专项治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围绕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着力形成严谨规范、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五)跟踪督办。校纪委办负责全程跟踪督办,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推进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省委巡视、审计、专项治理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治理清单,进行重点排查,并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坚决防止雨过地皮湿、搞形式主义。

(三)严明纪律要求。全校各院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认真自查自纠,积极主动整改。要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严肃对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有足够的领导力量、工作力量投入工作之中,确保每个阶段都有布置、有督查、有总结,不折不扣地落实相关要求。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治理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 安徽师范大学“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

2.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3. 安徽师范大学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4. 安徽师范大学基建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7427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化巡视整改和“管党 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17]47号)精神,学校将开展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

学校2013年以来立项的科研课题(包括各种类型的纵向和横向科研课题)。

二、治理内容

(一)科研经费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进一步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科研、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等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责任是否到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是否采取了信息化手段;学习、宣传和贯彻上级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到位。

2.进一步明确学院(单位)监管责任。学院(单位)是否有科研经费预算审核、经费使用过程管理和大额科研经费审批制度;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有无相关会议记录。

3.进一步落实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是否全面熟悉并掌握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能否自觉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是否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是否能自觉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情况

1.进一步强化编制项目预算管理。科研项目申请人能否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是否全部进入科研信息系统;科研处、财务处和学院(单位)在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中有无具体举措。

2.建立完善预算评审制度。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单位)科研项目进行预算评审有无制度;制度执行是否到位;项目负责人能否按照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预算审核建议调整预算编制;有无存档资料。

3.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学校和学院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有无具体调整制度;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有无存档资料。

(三)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1.强化科研经费统一管理。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能否严格按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委托方或科研合同的要求合理使用。

2.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管理。科研经费支出审核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虚假票据;经费报销和公务卡支付有无制度;咨询费、劳务费等发放能否全部以银行卡方式支付。

3.严格外拨经费审核。科研项目的外拨经费支出是否以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合同条款是否包括外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内容;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是否提供了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是否提供了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能否做到对合作(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

4.严禁违规使用经费。学校科研人员能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

(四)科研资产与成果管理情况

1.涉及政府采购的,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涉及科研资产(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管理有无制度,能否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强化科研资产与成果管理责任,是否有严格的相关制度。

三、方法步骤

420日开始至11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20日至531日)。学校相关部门认真梳理科研经费制度。学院(单位)对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对学院(单位)科研项目经费严格进行自查自纠。项目负责人对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相关部门、学院(单位)于526日前向学校提交自查报告。

(二)检查整改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学校成立专项检查组,对相关部门、学院(单位)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围绕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科研经费制度。学院(单位)制定有关科研经费实施细则。着力形成科研经费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通报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学校以适当方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分管科研的副校长为组长,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纪委办(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组,学院(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各学院(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全力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学院(单位)要针对近年巡视、审计、专项检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治理清单,进行重点排查,并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严明纪律要求。各学院(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自查发现问题须如实报告,并积极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严肃依纪依规处理。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宣传部署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 安徽师范大学“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发201715号)要求,根据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宣传部署阶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全校教职工(含附中、附小和附幼)

二、时间安排

2017420日至531

三、工作内容

(一)科研管理部门

1.起草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宣传部署阶段工作通知,召开单位相关人员会议,动员部署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弘扬科学道德、遵守科研纪律”专题教育活动方案;

3.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专栏,及时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二)单位

1.大学本部

1)召开本单位教职工大会,动员部署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

2细化“弘扬科学道德、遵守科研纪律”专题教育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3设立本单位“师德师风监督”信箱,接受师生监督。

2.附中、附小和附幼

1)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动员部署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六条禁令”专题教育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3设立本单位“师德师风监督”信箱,接受师生监督。

(三)全体教职工

1.大学本部教职工

1)学习《安徽师范大学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安徽师范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有关规定;

3)积极参加“弘扬科学道德、遵守科研纪律”专题教育活动。

2.附中、附小和附幼教职工

1)学习《安徽师范大学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学习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有关规定;

3)积极参加“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六条禁令”专题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宣传部署工作小组,担负起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全力抓好宣传部署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自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治理清单,进行重点排查,并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严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工作纪律挺在前面。对自查发现问题须如实报告,并积极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严肃依纪依规处理。

                                   

 

2017428

 


关于开展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校〔2017〕?号)精神,根据学校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学校2013年以来立项及在研的各类型纵向和横向科研课题。

二、自查自纠内容

(一)科研管理等部门自查自纠内容

1.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科研经费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3.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宣传贯彻工作情况。

(二)单位自查自纠内容

1.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科研经费管理相关会议记录材料;

3.科研经费购置的一定数量的科研设备、实验耗材、试剂、软件、图书资料等是否入库;

4.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政策宣传贯彻工作情况。

(三)课题组自查自纠内容

1.是否全面熟悉和掌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2.是否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和决算;

3.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

4.科研项目外拨经费支出是否以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

5.是否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单位或个人;

6.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

7.咨询费、劳务费等费用是否全部以银行卡方式支付;

8.是否用科研经费从事投资、办企业等违规经营活动;

9.是否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

10.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采购科研设备、材料;

11.科研经费购置的一定数量的科研设备、实验耗材、试剂、软件、图书资料等是否入库;

12.是否存在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学校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三、自查自纠方式

(一)科研管理等部门自查自纠方式

1.召开各单位分管科研负责人会议,动员部署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2.科研管理部门认真梳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汇编成册;

3.科研处、财务处协同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系统;

4.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梳理各单位提交的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5.科研管理部门填报《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形成学校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二)单位自查自纠方式

1.制定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具体方案,召开本单位教职工大会部署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2.梳理本单位相关科研课题、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会议记录等材料;

3.督促各课题负责人严格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4.梳理本单位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

5.填报《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单位用表)》(附件2),形成并提交本单位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三)课题负责人自查自纠方式

1.全面学习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2.查询项目经费开支情况,对照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执行期间的各项支出逐笔进行核实和自查,填写并向本单位提交《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课题组用表)》(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420日至57日)。学校召开宣传动员会布置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组织学习学校科研经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布置自查自纠工作

2.自查自纠58日至529日)。科研管理部门梳理出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研究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系统,并填报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部门用表)》(附件1);各单位自查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填报《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单位用表)(附件2);课题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并填报《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课题组用表)》(附件3)。

3.材料报送530日至531日)。科研管理部门和各单位需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部门用表)》(附件1)和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单位用表)(附件2联系人:杨强  电话:5910993

另,课题负责人填写的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课题组用表)》由各单位安排专人保管、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深刻认识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确保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宣传布置到位、梳理问题到位、分析问题到位、总结材料上报及时。

(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对近年巡视、审计、专项检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治理清单,进行重点排查。

(四)严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工作纪律挺在前面。对自查发现问题须如实报告;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严肃依纪依规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部门用表)

2.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单位用表)

3.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课题组用表)                                  

2017428

 


 

附件1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部门用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事 项

内 容

数 量

备 注

自查自纠情况

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废改立

 

提供名称、文号

召开科研经费专题会议

 

提供会议记录材料

科研经费制度宣贯工作

 

提供宣贯材料

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系统

 

提供纸质材料

开展科研经费检查工作

 

提供记录材料

 

 

附件2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单位用表)

学院(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事 项

内 容

数 量

备 注

自查情况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提供名称、文号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宣贯工作

 

提供会议记录材料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具体举措

 

提供会议记录材料

一定数量的科研设备、图书等入库

 

提供入库手续材料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专题会议

 

提供会议记录材料

学院自查共发现问题(个)

 

提供问题清单

其中:1.学校管理问题

 

在问题清单中标注

2.预算编制问题

 

3.预算调整问题

 

4.经费使用问题

 

5.外拨经费问题

 

 

 

附件3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课题组用表)

课题负责人(签字):

 

序号

自查自纠内容

是否存在

若存在问题,简要说明项目经费代码、金额等

1

是否全面熟悉并掌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2

是否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和决算

 

 

3

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

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

 

 

5

科研项目外拨经费支出是否以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

 

 

6

是否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单位或个人

 

 

7

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

 

 

8

咨询费、劳务费等费用是否全部以银行卡方式支付

 

 

9

是否用科研经费从事投资、办企业等违规经营活动

 

 

10

是否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

 

 

11

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采购科研设备、材料

 

 

12

是否存在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学校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3

购置的一定数量的科研设备、实验耗材、试剂、软件、图书资料等是否入库

 

 

14

是否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

 

 

本人承诺

 

    本人自查科研项目共计  个,已认真自查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对本表填写的内容负责。                 

 

承诺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安徽师范大学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化巡视整改和“管党 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贯彻落实《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17]47号)精神,学校将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

全校教师(包括附中、附小和附幼教师)

二、治理内容

(一)是否建立健全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相关制度;是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等手段,建立对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所涉及内容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有无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制度;是否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在合理期限内能否保存研究的原始数据和资料,能否保证科研档案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是否开展“弘扬科学道德、遵守科研纪律”专题教育;能否将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作为教师校本、专题培训的必要内容;

(三)学校相关部门排查和处理个别教师学术不端、职称评审和项目申报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三附”是否开展“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六条禁令”专题教育;是否重点排查和解决个别教师有偿补课、侵害学生利益、借教书育人谋取私利、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420日开始至11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420日至531日)。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动员部署。“三附”以开展“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六条禁令”专题教育为抓手,认真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大学开展“弘扬科学道德、遵守科研纪律”专题教育活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专栏,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三附”在职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侵害学生利益、借教书育人谋取私利、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相关部门组织查找教师学术不端、职称评审和项目申报弄虚作假等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三附”和相关部门建立台账,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或问题线索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师德问题报告、师德状况定期分析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等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与处理机制。对于轻微的学术失范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对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严肃调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分管科研的副校长为组长,科研处、人事处、纪委办(监察处)、教育集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组,学院(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各学院(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全力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学院(单位)要针对自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治理清单,进行重点排查,并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严明纪律要求。各学院(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自查发现问题须如实报告,并积极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严肃依纪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