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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2-05-03    预审:周文洁   点击量: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2〕20号




关于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1220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的项目分三个类别。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理工科2000元、其他1000元;创业实践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1万元。各学院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低于附件中所列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   报要求

(一) 资助对象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以二年级学生为主,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学生。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所有成员均不得兼报其他项目,指导教师仅限指导1个项目。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超过6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二) 结题条件

申报的项目除满足《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在结题时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在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2、   获得国家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3、   获得省级及以上与项目有关的奖励。

4、   项目研究成果由3名相关专业教授联名鉴定具有创新性,经公示无异议。

5、   项目研究成果产生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

三、  申报程序

(一)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附件2-4,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于516日前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二)  学院于517520,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选优秀项目,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

(三)  各学院于521日前,将推选项目的申请书(一式二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拟定校级项目,经公示后,发文公布立项项目。今后,我校若被列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加单位,将从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级项目。

(五)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负责人所在学院和教务处4方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  经费划拨

学校对项目经费一次核定,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50%。未通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项目暂停其经费资助。

五、   几点说明

(一)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初审等工作。

(二)    各学院应免费为项目提供场地、设备方面的支持,全校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均应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三)    已获得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资助,但未按期结题或自行终止的项目,其成员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推荐名额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4、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附件5、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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