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我院校友爱心助学基金条例(试行)的规定和今年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力度加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11月份开展第五届“爱心助学基金”评审工作,评审总金额8万元人民币,其中6万元用于重点资助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优等生);2万元为麦静雯女士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条件,规范操作,严格程序,确保整个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二、 评审范围
在外国语学院就读的普通本科生和统招自费研究生。
三、评审名额及金额
(一)本科生:35人(含麦静雯女士专项助学金8人),每人2000元;
(二)研究生:5人:(含麦静雯女士专项助学金2人),每人2000元。
四、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
3、富有爱心,积极参与公益服务活动;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较强的进取心;
5、家庭经济状况被学校认定为“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
6、上学年各门必修课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研究生不低于80分)。因家庭突遭天灾人祸,造成学习和生活极度困难的,各门必修课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
7、获麦静雯女士资助专项的学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须有毕业后直接去基层(县及以下地区)任教的志向,本科学生还要求是毕业班女生。
五、时间安排
(一)10月31日——11月30日
1、各班辅导员组织学生学习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爱心助学工程有关材料,介绍校友爱心助学基金会的情况,使学生明确评定的目的、意义、标准和程序(见外国语学院“校友爱心助学网”)。
2、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需经指导教师推荐),各班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对照《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评议推荐。确定班级初步名单后,由候选人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校友爱心助学金审定表》(一式三份)报学院爱心助学基金评定组。
(二)11月7日——11月18日
1、院爱心助学基金评定组对各个年级上报的候选人,认真严格地审核,逐一排序,在确保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初步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和金额,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2、院爱心助学基金评定组将评定的程序和名单向学院爱心助学基金委员会报告,经讨论通过后,再由爱心助学基金会主席审批。
3、通过的受助学生情况须报外国语学院校友爱心助学基金办公室,由基金办公室存档。
(二)11月下旬
经评定通过的受助学生由学生工作组造册,受助学生与学院签订“爱心接力”承诺书(获麦静雯女士资助专项的学生还需签订志愿去基层工作承诺书),经基金会主席签字后,报校财务处,打入学生个农行银行卡中,12月4日下午学院举行第五届“爱心接力”助学基金颁发仪式。随后,学生受助经费发放信息在基金网公布,接受捐款人监督。
六、评审要求
(一)爱心助学基金评审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利用好此平台把爱心人士的大爱和期望传递到每一个受助学生。各年级辅导员为本年级评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评审程序,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确保评定工作客观、公正、顺利。
(二)评审工作时间紧、要求严,参加评审工作的各年级辅导员必须严格遵照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效进行。
(三)各年级要大力宣传爱心助学基金设立的宗旨,鼓励广大同学以捐资助学的爱心人士为榜样,热爱祖国,发奋进取,早日成才,报效社会,诚实守信,承担爱心接力的义务,自觉为实现校友爱心助学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七、监督和检查
爱心助学金获得者要自觉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对于受助同学弄虚作假、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骗取助学金,或存在助学金使用不当,有挥霍和奢侈消费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撤消其资格,追回所获助学金,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如实记入学生档案。所追回全部款项用于其他贫困生的资助工作。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校友爱心助学金审定表》
2、“爱心接力”承诺书、志愿基层工作承诺书
外国语学院校友爱心助学基金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