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会: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定于2010年12月25、26日召开。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代表选举产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在我校工作一年以上、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在职教职工。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自觉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具有较强的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识大体、顾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基础好,自觉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利益。
二、代表构成和名额分配
1、“两代会”代表既要有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又要充分体现教师的主体性;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双肩挑”人员按教学人员计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代表、青年教师代表、女教职工代表、工人代表应各占一定比例。
2、正式代表名额按2010年10月底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人数的8%确定,共计216名(名额分配见附表1)。校领导和工会负责人安排在有关单位参加选举,不占该单位代表名额。
3、此次“两代会”邀请部分老领导、老同志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会议。不是代表的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三、代表产生的方法
1、以各分工会为一个选举单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参加的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代表的选举工作。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对照代表条件和分配的名额,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等额)。各单位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酝酿提名情况,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2月3日前,将预备人选名册报校筹备工作组织组(党委组织部)。
3、筹备工作组织组对各选举单位提出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与各选举单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正式名单。
4、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召开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教职工大会实到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有效。候选人得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能当选“两代会”代表。12月10日前,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代表选举情况书面报告筹备工作组织组(党委组织部)。
5、代表选出后,原则上按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人数较少的组成联合代表团。筹备工作组织组与各选举单位协商确定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人选。
四、几点要求
1、代表选举是开好“两代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切实按照党委的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2、选举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体现广大教职工的意愿,保证广大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3、选举代表必须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按照结构要求,真正把素质高、作风正、群众基础好、议事能力强的同志选举出来,充分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主体性。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第七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代表选举的有关表格
表一:《安徽师范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表二:《安徽师范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票(样式)》
表三:《关于校“两代会”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
表四:《安徽师范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表五:《安徽师范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