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定于2010年12月4日星期六上午8点进行2007级教育硕士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1、 学员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
1)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两份(正反打印,由报考教育硕士时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答辩结束后由论文指导老师签署推荐意见)
2)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两份(必须完成所有需要填写的项目,已交的学员不用另行准备)
3)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大摘要(中英文摘要各1份;中文摘要篇幅1500字左右,英文摘要内容必须与中文摘要相对应)
4)安徽师范大学2010年度授予教育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2份
5)安徽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10年度申请学位审批简况表2份
6)带已发表学术论文原件1份,交发表论文复印件1份
2、 答辩程序:
1)8:00整全体学员在外院南楼8202教室集中,明确论文答辩分组。
2)由各小组组长组织抽签,确定答辩顺序,并安排本组答辩记录人员。
3)答辩分为内容陈述和导师提问两部分。(学员可自行制作PPT文档在答辩陈述时使用)
4)答辩结束后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并在指定时间把相关材料交至教硕办公室班主任处。
5)论文修改后制作5本,12月8日前交至教硕办公室。
3. 其他事项:
1)未缴清学费的学员必须提前到花津校区财务处全额交清学费,学院将根据财务处所发欠费名单最后审核学员答辩资格。
2)答辩前/后到研院指定的花津校区1食堂4楼内千纸鹤照相馆拍身份照。
3) 归还所有在校、院借阅的图书。
4) 请所有学员安排好所在单位的工作,留出充分的时间,有条件通过的学员在答辩后必须根据答辩委员会各位老师的意见进一步认真修改,由指导老师验收,达到要求方能最后通过。未通过的学员根据答辩委员会各位老师的要求,在原指导老师帮助下完成修改,准备近期内重新答辩。
5)如逾期未完成而影响定稿与审阅或答辩未通过,按规定可推迟答辩或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对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未完成论文撰写需要推迟答辩的学员请呈交书面申请,以便学院备案,在下一次安排答辩。
学员在接到通知后请互相转告,避免造成延误。接到通知的学员请立即发短信至13855324286告知。
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0年11月28日
附件=>审批简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