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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成绩评定和记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1-08    预审:周文洁   点击量: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2008]46号文件

各学院:

为保证下学期开学初学生能按时查询成绩,不影响重考、重修以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要切实安排好本学期成绩评定和记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绩评定

 (一)各课程成绩评定工作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成绩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06]41号)的具体要求进行,注意避免发生“错改、漏改、错统、漏统”和“人造平时成绩”等问题,并及时将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做好成绩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参加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或实验成绩由原授课教师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缓考成绩登记表》(附件一)报送教学办公室留存。

 二、 成绩记载

 (一)本学期所有成绩记载工作请务必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内(2009131前)完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成绩录入网址为:tms.ahnu.edu.cn。请各学院按时打印相应成绩录入信息给教师。

 (二)系统外成绩(需导入)的电子表格于2009117前交至教务管理中心。

 (三)本学期安排实习(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的专业,实习成绩请各学院教学办公室安排人员记载。

 (四)参加本学期缓考的学生成绩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安排人员录入(请先从FTP上教务管理中心文件夹中下载《2008-2009年第1期参加缓考的学生名单》)。其中除期末成绩之外的成绩按照原授课教师提供的《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缓考成绩登记表》信息登记,期末成绩参照本学期试卷成绩,成绩录入比率由系统自动按原教学班成绩录入比率生成。

 (五)将成绩提交以后如因特殊原因需返回“保存”界面进行修改,在2009131前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向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修改,在规定的成绩录入时间截止以后,请填写该表递交教务处申请修改。

 (六)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请务必于2009131前完成“成绩单回收确认“工作,只有进行成绩单回收确认后学生方能查询成绩。

 三、 成绩核查

下学期开学初第三轮选课期间(2009216227)学生可以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复核成绩申请表》(附件二)申请核查个人成绩,由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代为核查。如确有成绩评定或记载错误,请授课教师在此期间内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附件三)申请修改,逾期不予办理。

 四、 几点要求:

 (一)根据重新修订的《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0859号)的要求,下学期将开始执行重考等相关规定,为方便学生按时查询成绩、复习迎考,各学院一定要认真组织好成绩评定和记载工作,保证成绩记载的及时、准确。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第十六条规定,无特殊原因考试成绩逾期不报的将按Ⅲ级教学事故处理。

 (二)根据学校规定,学费未交的学生不能查询个人成绩,由辅导员通知学生未通过课程的信息,请学院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教师在成绩录入前,需仔细阅读《教师成绩录入过程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附件四),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考成绩登表.doc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复核成绩申请表.doc

安徽师范大学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doc
教师成绩录入过程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