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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07-03-29       点击量:

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师发[2006]58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我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完善学生的激励和评价机制,科学构建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我院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作用,促进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现制定《外国语学院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         指导思想

《细则》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学校的“三个面向”和“四个统一”为指导,以增强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技文化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造就新时期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基本目标

进一步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丰富我院第二课堂活动内容,提升校园文化活动品味;逐步建立一套与我校学分制相适应的、面向全院学生的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体系;通过有效的激励手段激发广大同学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自觉性,实现素质教育从“要我发展”到“我要发展”、从个体素质发展到群体素质提高、从整体要求到个性塑造等三个方面的转变;构建第一课堂教育与第二课堂活动相互结合、学生主体作用和学校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三、         层次和内容

(一)  层次即“五级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班级。

(二)  内容即“六大模块”:

1、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主要包括学生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党校、团校培训活动,党、团组织的重大政治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十佳事迹”、“十佳大学生”、和谐校园、文明寝室等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其他旨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系列活动。

2、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主要包括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研究、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等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发明、科技培训、创新创业、职业规划等活动或比赛。

3、文化艺术和体育运动。主要包括学生参加各级文化、体育、艺术类等活动,如文艺演出、书法比赛、演讲征文、体育竞赛等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以及在相关正式杂志、刊物及其他媒体上发表的新闻、报道、诗文等。

4、技能培训和专业拓展。主要包括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以及相关方面的比赛和素质培养。

5、社会实践和志愿者行动。主要包括学生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或认可的各种社会实践、无偿献血、社会调查、社区服务和志愿者行动等。

6、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主要包括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在学校各级学生组织或相关部门担任学生干部或工作助理,并在各类学生活动中承担一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或积极参与并完成所部署的工作等。

四、         认定和认证

(一)    认定

1、活动认定:参与认证的各级活动必须事先申报认定和登记备案,学院对第二课堂活动分院、班二级进行申报认定、登记备案。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的第二课堂活动,由院团委统一报校团委认定,认定后院团委需登记备案;院级的由学院党总支或团委认定和登记备案;班级的由辅导员认定或登记备案。否则不予认证。

2、信息发布:主办单位在活动申报认定后,要把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报名方式、认证方式及时通过公告、海报、会议或单位网页进行公开发布,便于学生报名参加。学院、班级均要在相对固定的地方和单位网页内设置活动公告栏,便于广大同学了解和查询。班级组织的活动,由辅导员老师或学习导师通知全班学生。

3、学生社团活动一般认定为院级活动,认证单位为社团所属单位或学院党团组织;特殊情况下作为校级活动须经校团委认定。

4、集会性质的活动如班会、支部大会等一般不纳入活动认证范围。学生考级情况(如普通话测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应纳入院级活动认证范围。

5、学院举办的活动由院党总支、院团委指定专人负责核定参加活动的学生人数及活动分值,并由院党总支秘书或团委书记签字和签章予以认证,班级举办的活动由辅导员老师签字和签章予以认证。

6、认证的时间一般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学院认证的时间一般定在每周一上班时间,能集中认证的一般应由举办者集中统一到学院办理认证手续。

(二) 认证

1、每届学生进校时,学校统一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认证手册》,每位学生人手一册。

2、每次活动结束时,参与认证的学生必须持《认证手册》,填好相关活动时间、名称、内容、地点、主办单位和获奖情况,到主办单位进行认证。

3、主办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核定学生的活动分值,并通过签字和签章予以认证,同时将学生的认证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学生查询和补办。

4、松散性活动由主办单位指定专人现场认证,集体性活动可由主办单位事后集体统一认证。

5、对在认证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不管是老师或学生,都将立即由学院予以纪律处分;对在工作中出现的疏忽或不负责任现象,也将酌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         评价和作用

1、每次活动的级别及分值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级别的基本分和奖励分的规定加分,每次参与认证活动学生应得的分值,由学院根据活动的规模、层次、级别、获奖情况及活动的影响等方面核定。

2、每学年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的情况,应作为学生素质测评、评优评先、组织发展、国家助学贷款及特困生资助和毕业生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3、每学年班级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的情况,应作为班级评优评先及辅导员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 评价

i)          活动的“观众”一般不能参与认证、加分,特殊情况由活动主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应给予认证、加分。

ii)         主办单位要根据活动的规模、层次、级别和获奖等不同情况,核定每次参与认证活动同学应得分值。同一活动以最高级别作为认证和加分标准,不累计加分。 一般情况下每级活动分值为:

1)        学生干部岗位加分

职务 基本分 奖励分 备注
主席、会长 15 110 院团委书记奖励加分
副主席、副会长 10 15 主席团奖励加分
部长 10 14 主席团奖励加分
副部长 7 13 主席团奖励加分
部员 5 12 分管部长奖励加分
试用期同学 5

 

注:在每学期内,以上个人因不同时期、不同岗位所得学生干部岗位认证分,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2)        学生干部在岗获奖加分:

获奖级别

部门成员

主要负责人或个人

备注

院级

1

2

部门或个人参评

校级

2

4

部门或个人参评

省级

4

8

部门或个人参评

国家级

6

12

部门或个人参评

注:同一时间段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主要负责人一般不超过2人。

3)        参加活动同学的评价加分

主体
基本分
奖励分
备注
参加并获奖者
10
26
按获奖等级加分
参与选拔或提交作品
5

运动会:

主体
基本分
奖励分
备注
参加并获奖者
10
26
按获奖等级加分
参加未获奖者
5
26
按赛场表现加分
参与选拔和训练者
5

 

晚会:

主体
基本分
奖励分
备注
参加演出主角
10
26
按舞台表现加分
参加演出配角
5
26
按舞台表现加分
大、小合唱
5

 

4)        组织活动同学的评价加分(只限本院学生会、自律会、英语之角协会、翻译协会组织的活动):

级别

部门成员

主要负责人或个人

备注

院级

1

2

部门或个人组织

校级

2

4

部门或个人组织

省级

4

8

部门或个人组织

国家级

6

12

部门或个人组织

5)        学校及以上部门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原则上按学院学生干部岗位加分的对应级别减半加分,没有对应部门则由认证小组酌情加分。

i. 每学期结束时,辅导员老师应统一收集本班学生的《认证手册》,核定每位学生的得分情况,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并将班级同学的得分一览表报院团委;每学年结束时,院团委应根据每个班级同学的整体得分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裁定,报院党总支统一签章。

ii. 每学年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的合格成绩应为60分,其中院级活动分值不少于10分,毕业学年酌减。

(二)   作用

1、每学年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的情况,应作为学生素质测评、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凡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每学年班级同学中有30%不合格者,本班级不得参与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且辅导员年终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3、《认证手册》经学院审核后,作为学生毕业时用人单位考察和评价学生本人素质的重要依据。

六、         宣传工作

1、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后,按照学校的要求分别召开各种类型和层次的会议,向广大教师和同学说明学校实施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目的、意义、内容及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要积极支持关心、指导和参与学生的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

2、广大同学要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和自觉参加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努力使自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