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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试卷评阅工作规范

时间:2017-02-21       点击量: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院试卷评阅与成绩评定工作,结合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试卷评阅工作规范,请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1.教师应严格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阅卷要求规范阅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卷阅卷工作。各门课程(无论几人授课)均应由各课程组、各系组织统一阅卷,流水作业。

2.一评一复,阅卷与复核人员明确签名,不得代签他人姓名。第一份试卷各题均需签全名,其它试卷签姓氏。

3.记分要准确,阿拉伯数字书写应工整;无需出现“+”号,直接给分即可;只写得分(正分)不写扣分,即不能出现“-5,“-0.5”;分数一般打在小题右侧;严防错改,漏改、错统、漏统。

4.每大题得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大题中的各小题记实得分可出现小数。

5.改动分数应该将原记分打叉,在附近空白处另画方框,写上正确的分数并签评阅人全名。

6.只打√不打×;某一整题未动笔答题的,在该题上画一个大圆圈,大小要盖过该题所占页面的一半以上,表示阅过。

7.各大题题头分与卷头须保持一致,严防统分错误。

8.翻译、问答、作文(短文)写作等大分题给分要细化,并留有阅卷痕迹,不可只笼统给一总的印象分。

9.关于试卷分析,根据期终考试卷面得分,而非课程折算的总分进行。试卷分析要紧密结合考试得分的相关基本数据,从教和学两方面有针对性地认真撰写,撰写时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根据试卷分析获得的数据,简要介绍学生的各题答题情况、第二、根据答题的好坏,从学生的学、教师的教、卷面难易程度等方面分析原因和不足、第三、根据分析的原因和不足,提出今后该课程的教学及命题的改进措施。

10.关于材料归档,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教师所任课程自然班为单位,学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将试卷与答题纸(一式一份)、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一式一份)、试卷分析报告(一式两份,由试卷分析软件生成)以及学生成绩单(一式三份,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整理好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生平时成绩以及卷面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