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我校共有2436名本科学生进行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其中教育实习898人,专业实习1538人。为做好本次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人员、学院教学院长和学科教学论教师组成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工作领导组和实习教学指导组,负责全校学生实习工作。学院应成立由教学院长、分管学生书记、教学秘书、学科教学论教师、实践课教师和学生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实习工作指导组”,负责本院学生的实习工作。
二、实习指导
1、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专业)实习工作的几点意见》(校教字[2002]6号)和修订后的《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大纲》(校教字[2005]39号)、《安徽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大纲》(校教字[2005]1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指导工作。
2、学生在校准备期间,学院要认真做好“实习指导讲座”、“安全教育”等实习准备工作。对教育实习,学院要认真做好“微格教学训练”和“从教技能考核”工作。
3、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切实加强实习指导力度,对实习学生备课、编写教案、课堂教学等主要环节进行指导,提高师范生的从教技能。指导市内实习学生的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原则上要求每天都去实习基地学校“跟组指导”,至少听每位实习学生2节课。指导外地实习学生的教师,除一送一接外,实习期间至少去实习学校1次,听实习生3节课以上。指导教师要如实填写教育实习听课记录表(见附表3),实习结束后交学院留存,作为考评指导教师的依据,教务处也将抽查指导教师听课记录表,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对于专业实习,各学院应参照学校对于教育实习的要求,对指导教师提出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
三、实习人数
1、2005级本科生
(1)师范专业本科生(898人)
汉语言文学 356人
思想政治教育 197人
英语 151人
历史学 194人
(2)非师范专业本科生(278人由学院安排)
公共事业管理 75人
政治学与行政学 73人
旅游管理 100人
土地资源管理 30人
2、2004级非师范专业本科生(1260人由学院安排)
社会工作 70人
人力资源管理 67人
法学 232人
经济学 212人
财务管理 73人
汉语言文学(秘书) 44人
通信工程 118人
电子信息工程 238人
艺术设计(含专升本) 75人
绘画 37人
动画 25人
地理信息系统 69人
四、实习时间和地点
1、教育实习时间:2008年4月21日~6月13日,其中4月21日~5月4日在校准备,5月5日~6月13日进入实习学校进行教育见习、实习和总结,6月14日返校。
2、专业实习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进行安排。
3、实习地点:本次教育实习除去自主联系和部分专业由学院安排外,均安排在我校实习基地学校进行实习,具体安排见附件。
非师范生的专业实习由各学院安排在相应的专业实习基地进行。
五、实习经费
关于实习经费的借支与报销手续应按《安徽师范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05]43号)执行,各学院应于实习期间,及时与市内、市外所有实习单位结清实习管理费(50元/人)。
六、几点要求
1、各相关学院于4月20日前将实习计划及分组安排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同时要完成与实习学校的联系,不得任意更改实习学校和实习生人数。
2、对于2006级要求提前进行实习的学生,学校原则上不作安排。
3、在保证学校统一安排和各学院集中安排的情况下,对少数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切实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办法》(校教字[2005]39号)要求,加强自主实习资格审核,严格控制自主实习人数,加大对自主实习的指导、巡查等过程管理力度,防止自主实习流于形式。自主联系教育实习的实习生返校后,各学院须组织相关教师以听课的方式对实习成绩进行重新认定。
4、为更好地安排学生的实习工作,在实习生分组上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实习与就业相结合,优先安排本地生源到实习单位实习,合理组建实习小组等。
5、实习生要严格执行《实习生守则》,实习期间要与学院签订实习安全保障协议。对于赴外地实习的学生,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实习生的接送。
6、学院应高度重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要制定相关措施,责任到人,学院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
7、各学院要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和实习总结工作,做好实习质量反馈表的收集、整理及统计工作,做好实习过程记录和实习材料的汇总、归档工作。
附表:
1、安徽师范大学05级学生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育实习安排表
2、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听课记录表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