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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暂行规定

时间:2019-11-02  编辑:赵华杰     点击量:

为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培育一流学科,学院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招生以及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和督导工作,促进学院硕士研究生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宣传

1. 为提升生源质量,改变生源结构,学院制作研究生招生宣传材料,每年6-9月组织由班子成员、学位点负责人以及导师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宣传工作组赴省内主要高校外国语学院进行招生宣传和答疑。

2. 为确保院内优质生源,每年的1月和9月开设面向本院本科生的考研辅导会。

3. 为方便考生网上查阅招生专业和导师信息,请各位导师于每年6月底前将更新后的导师信息表(电子版)报送院研究生办公室。由科研副院长负责审核所提交材料。

二、学前管理

1. 由各专业和各专业方向的导师组开具本专业和本专业方向5-10本必读书目,于复试与录取工作完成后发送给已录取研究生。

2. 每年9月份对于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进行研究生水平测试,考察内容主要为开具的必读书目,测试的排名作为导师选择、评优评奖等研究生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课程学习

1.硕士生应根据培养方案参加课程学习。培养计划中所确定的学位课不得随意更改,选修课可以根据学院和研究生的实际需要,经研究生院批准后进行增删。

2. 一年级学术型研究生必须参加由外研社举办的写作或者阅读比赛或者大学生英语竞赛,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必须参加实践类比赛或考试(如学科教学竞赛以及CATTI),其参赛结果用作学院研究生工作的重要参考。

3. 学院为一年级研究生举办经典文学诵读大赛,诵读内容为学院提供的英文经典名篇。

4. 学院加大对于学术前沿课的关注力度,邀请权威专家讲授学术前沿课题和研究方法。

5. 学生应积极参加“朱湘论坛”,无故不得缺席。

四、论文选题

1.硕士研究生入学开始,在进行课程学习的同时就应该着手进行选题工作,选题应立足专业特点,关注相关学科的前沿研究课题,与研究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具有相关性。

2. 硕士研究生每学期应撰写完成至少1篇经由导师审核的读书报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前应提交4篇读书报告,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前应提交3篇读书报告。读书报告的数量和质量不达标者,不得参加论文开题报告会。学位点负责人在开题前一个月负责审核读书报告的质量。读书报告质量不合格,不予开题。

3.根据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确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的具体时间。学术型硕士生开题报告会一般在第四学期开学时完成,专业学位型硕士生论文开题报告会一般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4.开题报告会由学院统一组织。硕士生在参加论文开题报告会前应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由导师审核批准后提交学院。未经导师审核批准者,不得参加开题答辩会。参加选题报告会的评审专家组一般由3-5名硕士生导师组成。硕士生导师必须参加开题报告会。

5.评审专家根据硕士生选题报告的情况给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凡是获得“通过”的硕士生可以按照选题报告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工作;凡是“不通过”的硕士生必须重新开展选题研究,三个月内再次申请进行选题报告。如审核结果仍然为不通过,需随下一年级进行开题报告工作,其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相应顺延一年。

五、中期考核

1.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主要是对硕士研究生的学业状态以及完成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综合考察研究工作的成果。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中期考核均应在第三学期末前完成。

3.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硕士生在参加中期考核前应填写《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并提交学院。中期考核采取研究生汇报、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专家主要依据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果以及论文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三种情况:优秀、合格、不合格。

4.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调整、论文开题以及论文提交等各项研究生工作的主要依据。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硕士生总人数的20%。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将被确定为质量跟踪对象。

六、论文答辩

1. 学位论文必须上传研究生系统通过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经匿名评审专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会。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各学位点在学位论文送外审1个月前组织预答辩活动,预答辩的结果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2. 答辩委员会名单由所在学位点和学院协商提出,于答辩开始前发布公告。答辩会以公开方式举行,对是否同意毕业、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予以表决,经2/3以上与会委员的赞成,方可通过。

3. 根据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确定论文答辩工作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之前或者12月之前。

4. 对于首次答辩未获得“同意毕业”和“建议授予学位”结论者,答辩委员会可做出1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重新答辩仍不通过者或者1年内不申请答辩者,学院将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5. 导师指导研究生应使用研究生导师在线指导系统,研究生在参加论文答辩前填写《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情况登记表》,说明导师指导研究生过程中的基本情况。

6. 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均需提供一份情况说明,阐明未通过答辩的主要原因。材料报送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